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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差评”或将获刑
文章来源:       时间:2019-11-13

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各行各业蒸蒸日上,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在这个快节奏的工作模式下,怎么解决“吃”的问题,“外卖”就诞生了!但是如何选择优质商家呢?各平台建立了评价模式,这样消费者就可以根据排名,评价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餐品。当然有利就有弊,有些同行为了竞争会匿名差评,还有一些是消费者想要吃“霸王餐”。近期就有这个一个案例引发了广大人民的关注。

201810月至11月之间,一位年仅22岁的男子沈某想要白吃白喝,以食物内有头发为由向商家提出退款的要求,成功获得全额退款共计13次,还有多次未遂,是因为引起了商家的怀疑而被拒绝退款或者有商家让其将外卖退回、拍照,沈某因心虚而取消退款申请。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沈某以不花钱吃到外卖为目的,多次以外卖商品中有头发或者送错餐品为由要求商家退款,在商家拒绝退款时以给差评或者投诉等方式胁迫商家退款。还指出其曾因犯交通肇事罪于20141219日被东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系未成年人犯罪);因犯诈骗罪于20171130日被东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于2018521日刑满释放。

最后经过乐清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沈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本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予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沈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根据我国最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认罪认罚制度对沈某予以从宽处理。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根据本案的具体犯罪事实、情节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依法判决被告人沈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随案移送的被告人沈某犯罪所用的手机1部,予以没收。

以上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不可因为一时的贪念而酿成不可挽回的大错,看似不痛不痒的小事,但是其中的利害关系是存在的,不容忽视。这里律师建议大家都应当知法、懂法、守法、执法,我们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不可挑战法律的底线,更不可以自己“不知法”为理由而造成对社会的影响。